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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成都市青白江区北清苑教育培训学校处理情况的通报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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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合办学单位: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站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北清苑教育培训学校”在20197月自考省考工作中,未严格按省考试院和我校有关要求组织考试,疏于管理,对我省和我校自学考试工作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鉴于该校出现严重违规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终止同“成都市青白江区北清苑教育培训学校”的合作,不再签署新的自学考试合作协议,并责成该校认真履职,按要求确保现有老生的教学、考试、管理等工作正常运行,切实维护好学生权益,保证学生的安全稳定;同时,要求该校深刻反省,认真整改,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并将相关处理和整改情况上报我院。

特此通报!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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