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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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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学校建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9个本科专业,其中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4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7个;建设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国别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0个,建有四川省省级大学科技园。

同等学力申硕是国家为有学位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途径。我校肩负有引领区域教师教育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使命,为提升区域教师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我校积极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经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已获得的学位证书可以通过国家学位认证;

3.对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申请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的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注册的ID号

(2)本人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四川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采集,并现场拍照,最后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通过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后,考生按照网报系统要求,完成网报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全国统考(我校可向考生推荐价优的全国统考考前培训单位,考生自愿报名参加)。

 三、招生专业                                

一级学科

全国统考科目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考科目外国语水平

授予学位

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

课程教学论

学前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

教育技术学

教育学

英语

教育学硕士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英语

管理学硕士

美术学


英语

艺术学硕士

法学

法学

英语

法学硕士

物理学


英语

理学硕士

地理学

地理学

英语

理学硕士

化学


英语

理学硕士

数学


英语

理学硕士

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日语、法语、俄语

文学硕士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

英语

文学硕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

政治学

英语

法学硕士

   四、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授位

1. 第一阶段: 课程学习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后起,2年内完成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的课程学习,合格者可获得“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考生需在资格审查后起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可考一次。按照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要求,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全国统考者,学校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2.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写作 

国家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开题写作。

3.第三阶段:学位论文答辩与授位    

学员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经报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4. 其他事项

第一、二阶段的学习限期不超过4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关于费用

 1.费用按照四川省发改委核准学科费用执行。
 2.费用可分两阶段在学校缴费平台上完成缴费。
 3.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

 

 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樊老师

 咨询电话:028-84760877   028-84766007

 咨询地址:四川师范大学(校本部)第9教学楼4楼4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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