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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召开2014下半年第二次自学考试工作会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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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第二次自考考试管理工作会于20141020日上午930在川师大校本部九教学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蒋华、副处级调研员皮红生、网络学院副院长张涛、招生自考办公室、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及各办学单位部分分管院领导、自考秘书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学院招生自考办主任何倩主持。

蒋华在会上就自学考试工作提了四个具体要求,一是希望各学院要加大对自考工作的管理力度,各参与主考和助学的学院要重视自学考试工作,加大力度推进今年的自考招生宣传和注册工作;努力提高站点和学员对自学考试的认识;在助学活动中,要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课程辅导质量,确保我校的自学考试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二是要及时解决自学考试助学过程中的各类遗留问题;三是要积极开展2015年自考专业申报工作;四是要积极参与自学考试网络课件的编写与制作,积极开展自学考试的网络助学试点,继续教育学院正在充实网络数据库、完善网络服务平台。今年我校将举办自学考试三十周年纪念的系列活动希望各办学单位一如既往的保持参与自学考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我校的自学考试工作“做强、做大、办出特色、办出品牌”

皮红生对今年下半年省考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由于这次省考有关工作时间提前,希望各个学院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数据,也要求各办学单位在省考数据的上报方面一定要做到准确、细致,便于今后各类工作的开展。

张涛传达了近期四川省考试院自学考试管理工作会的有关精神,并对下半年工作做了详细安排,就站点工作、自考课程设置、专业申报等方面内容做了进一步说明,希望各办学单位更加规范自考办学,确保助学质量,保障学生利益。

会上,学院招办和考试中心具体工作人员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2015年申报工作、省考报考、省考组织、新生注册、转免考、下半年毕业证办理等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和说明,并要求各单位必须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准时审核收交材料;严格组织省考,同一门课程,必须同卷同时组织考试,做好考试保密工作,严肃考试纪律,保障本学期自学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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