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我校近期发现咨询成教学费缴纳相关事项的学生较多,为了防止社会不法份子对我校的名誉和学员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我校特作如下申明。
我校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川教〔2011〕88号)文件规定:“由主办学校财务部门对收费进行统一收取、管理和核算,使用合法规范的票据。严禁由合作方自行或代为收取费用,严禁“捆绑”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学费按学年或学期统一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请各教学点严格要求招生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请学生务必关注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crjy.sicnu.edu.cn/,微信公众号为: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每年3月都将会在官网上发布学费缴纳的通知。学校官网是学员唯一的缴费通道,请学员根据缴费通知操作流程,进行学费缴纳。然后前往所属教学点报到,办理相关学籍手续,并告知教学点学费缴纳情况。
请广大学员及家长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进行学费缴纳,务必谨慎,以免上当受骗。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4日
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月前 2591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月前 430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月前 4538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月前 7236
自考部 1年前 22639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1天前 209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9天前 2543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月前 93
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中心 1月前 2344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月前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