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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等教育培养方案(高中起点专科)
时间:2013-10-30 09:22:22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查看:174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系统扎实的小学及初中各学科专业知识的教学骨干;从事心理教育、教务管理、班级管理、团队工作的专业人员;小学、初中及其它部门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学与心理学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教育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教育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国内外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基础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5.具备从事教育专业教学和小学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修学年限

修学年限2.5?5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本专业共开设理论课程22门,实践环节1项,共83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6门,315学时,计21学分;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18门,825学时,计54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计8学分。

五、学位课程

英语、法律基础、政治理论、应用文写作、政治理论、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普通心理学、教育原理、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心理学、教育研究方法、发展心理学、教育社会学、德育原理、教育评价学、课程教学论、小学语文学习与教学、小学数学学习与教学、小学英语学习与教学、小学社会教学论、小学科学教学论。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取得入学资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可颁发四川师范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七、师资介绍

现有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6人,博士38人,外籍教师2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8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人。

编辑: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