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系统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它儿童教育产业研发人员。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学前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学前教育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知识和能力:
1.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的设计实施;
2.掌握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理论发展动态;
6.具备一定的儿童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能力;
7.具有初步的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8.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三、修学年限
修学年限2.5?5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本专业共开设理论课程18门,实践环节1项,共8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4门,240学时,计16学分;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14门,840学时,计56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计8学分。
五、主要课程
英语(B)、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心理学、管理心理学、教育评价学、家庭教育与儿童发展、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幼儿园课程、幼儿园组织与管理、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学前卫生学、幼儿园保育工作、学前儿童社会性教育、幼儿教育名著选读、儿童文学。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取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可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生可以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七、师资介绍
现有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6人,博士38人,外籍教师2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8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人。
编辑: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