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系统扎实的小学各学科专业知识的教学骨干;从事心理教育、教务管理、班级管理、团队工作的专业人员;小学及其它部门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学与心理学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教育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教育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国内外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基础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5.具备从事教育专业教学和小学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修学年限
修学年限2.5?5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本专业共开设理论课程19门,实践环节1项,共8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4门,240学时,计16学分;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15门,840学时,计56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计8学分。
五、学位课程
英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论、普通心理学、教育学原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中国教育史、教育管理学、家庭教育指导与儿童发展、教育评价学、外国教育史、心理咨询、学校心理学、班级管理、社会心理学、活动课程指导、教育名著选读。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取得入学资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可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七、师资介绍
现有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6人,博士38人,外籍教师2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8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人。
编辑: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