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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2023年上半年申报学位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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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考考生: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2023年上半年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报学位工作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

一、申报条件

1. 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后两年之内(毕业证日期范围为:2021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

2.自考学籍表上的成绩,除开论文、实践课程的分数,其它科目平均分在65分及以上。

3.外语的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第1步:添加QQ群

即日起添加QQ群439051330、116475354(最迟添加时间3月31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群加入。注意:添加时备注“准考证号+姓名”,不备注,或备注不全者,不予入群;进群后也按此要求做好群昵称备注。

本群作为日常管理、要事通知唯一平台,请考生务必按时按要求加入。

第2步:在线填写电子信息

登陆QQ群,群内分享在线收集表链接。考生逐项填写基本信息和论文信息,并按规定上传电子图片。填表时间:3月13日至3月31日。

第3步:邮寄纸质材料

以下材料,在3月31日(邮寄时间为准)前,寄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9教514张老师(自考学位),电话028—84760321”。

(1)和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蓝底标准照3张(带背胶或双面胶),每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准考证号”(照片装入收纳袋,其制作方法见附件3)。

(2)学籍表(右上空白处铅笔注明“科目数/平均成绩”)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注意:以上材料用回形针卡好,选择“顺丰标快”邮寄,才能进校送到办公室;大范围成都市内考生特别注意,不能寄顺丰同城,否则无法进校。

第4步:初审材料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对本次申报学位的考生的电子、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情况将在QQ群公示。

第5步:学位论文的修改及答辩环节

根据初审情况,自考办组织考生进入学位论文的修改及答辩环节。(不参加学位论文修改及答辩、学位论文资料不齐全、学位论文质量评定不合格、答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授位)。

开题报告,查重要求,论文相关要求,答辩名单,答辩方式及流程关注QQ群通知。

第6步:经学位论文答辩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核、再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三、特别提醒:

1.资料务必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申报资格。

2.蓝底照片必须装入收纳袋中,如不装袋,照片遗失责任考生自负。

3.填写电子表格时,“姓名、专业、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外语合格时间、科目数/平均分”等为关键信息,必须填报准确。

4.最后一次学位申报机会(即2021年6月30日毕业),且报名参加我院2023年3月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若考试通过,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补报电子、纸质材料,纳入本批次学位申报(该类考生添加QQ群最迟时间3月31日,填表及邮寄材料最迟时间为外语成绩公布后一周);非最后一次机会,即使通过2023年3月学位外语考试,也不纳入本批次申报。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9日

 

 

 

附件1:申报学位的外语要求

附件2:纸质材料整理要求

附件3:照片收纳袋制作示例


附件1:附件1:申报学位的外语要求.docx  (17.14k)[下载]
附件2:附件2:纸质材料整理要求.docx  (804.18k)[下载]
附件3:附件3:照片收纳袋制作示例.doc  (604.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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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