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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应用型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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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应用型自考(小自考)考生: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搭建学习平台,开展自学考试部分统考课程的过程性考核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自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过程性考核。

  二、考核方式

  1.过程性考核卷面总分600分(视频学习250分,文档学习150分,考试一100分,考试二100分)。均采取无纸化网上学习及测试。

  2.过程性考核折合成绩(满分30分),其计算公式:

 

QQ截图20230404104722.jpg

 

  3.参加过程性学习后,最终该科目的国家统考成绩=过程性考核折合成绩+国家统考成绩x70%(若折算后的总成绩低于统考课程实际考试成绩,以统考课实际考试成绩为最后分数)。

  三、考核科目及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要求,每门课程按35元标准收取过程考核费,本次应用型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的科目见附件2。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4月4日9:00—4月6日17:00

  (二)报名、缴费流程

  1.电脑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  http://sicnu.zk.chaoxing.com 登陆进行报名。

  2.选择专业、课程,完成缴费,流程见附件1。

  五、学习及测试要求

  (一)学习及测试时间:2023年4月7日9:00—4月11日17:00

  (二)学习要求

  1.电脑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  http://sicnu.zk.chaoxing.com 登陆进行学习。

  2.选择自己的学习任务,包括视频学习、资料学习、测试一、测试二。(学习过程中,视频和学习资料鼠标不动者无效,视频快进者无效)。

  3.考生学习完视频和学习资料后,才能进入测试阶段,须完成测试一和测试二,由系统随机抽题测试。

  六、注意事项

  1.成绩有效期为自参加测试起两年内有效。

  2.若考生对当次成绩不满意,可在下一次过程性考核的时候再次报考,再次报考须重新缴费学习,成绩取两年内考试的最高分。

附件2:过程性考试科目.xls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学员操作手册(20230404).docx




附件1: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学员操作手册(20230404).docx  (1,792.50k)[下载]
附件2:附件2:过程性考试科目.xls  (20.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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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