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以上费用标准为专业总费用。第一阶段的课程学习费按照专业总费用的60%收取;第二阶段: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费用按照专业总费用的40%收取。
2.所有费用必须由学员自行在四川师范大学计财处收费系统缴纳。
【编辑: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