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类学生及校外教学点:
按照教育部2017年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四川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从今年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类学生应当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学生学校无义务开通学习平台学习和开展其它教学活动。
本学期我校将于10月7日前截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类学生学年缴费,到时仍未缴纳第二年学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类学生将视为未注册,我校将暂停其学习平台学习和开展其它教学活动,请2023、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类学生及相关教学点按此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11日
【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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